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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_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

2023-10-30 16:40:51  人气:62

为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省内有关高校(非国家公派项目直接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名单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5)在职、在籍师生。

2.陕西省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职在编或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劳动合同有效期须覆盖完整申报及留学期)。

3.项目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要求执行。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项目选派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出国留学栏目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选派简章正式发布后开始接受电话、邮件咨询。

2.各申请人按各项目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地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

3.各推选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以“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有关规定,推选单位对本单位选派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4.推选单位须于各项目网报截止前统一提交本单位申请人申报材料纸质版至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推荐公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申报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

非教育系统人员须补充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单位社保缴纳凭证(时限以单位应缴纳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纸质材料后请一并发送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内容不超过500字)至指定邮箱。

特此公告。

联系人:畅攀、李云龙

电话:029-88668687、029-88668932

邮箱:2633708743@qq.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304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日

编辑: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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